婚外情與婚外性



 

 




在通常情況下情與性是緊密相連的。情以性生,性以情成。但是,情與性畢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縱觀眼下林林總總有關婚外情的議論,沒有把婚外情與婚外性嚴格區分,而是把婚姻以外異性情感交往和異性性生活混為一談,都稱為婚外情。


 


我認為,明確界定婚外情與婚外性的表現和內涵,對於正確理解夫妻的社會交往與性行為及其對家庭婚姻的影響,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現在人們所說的“婚外情”應該理解為婚姻關係外與異性的非正常交往,其主要特徵是性意向和性關係。但是,我認為‘婚外情”這種表述是不妥帖,也是不科學的。



人的情感是複雜和廣泛的。作為正常人除了夫妻感情外,還同周圍許許多多的人有著各種各樣的感情存在。但是,應當承認在已婚男女當中夫妻情感應該是第一位的。一旦婚姻關係確立,便取代了父子女,母子女的情感關係和經濟關係,它的形成也是依性為基礎的,所謂“穿衣見父母,脫衣見夫妻”。按道理這種關係、這種情感是不容被顛覆和侵害的。


 


但是,人的情感是受思想支配的,而人的思想又是在不斷地運動和變化的,所以就威脅到了人們想像的夫妻、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朋友同事、同學戰友情感的位次。而這種位次的變化所產生的後果之一,就是婚姻外的其他情感影響甚至取代了夫妻感情。這是否也是婚外情呢?



在現實生活中,與異性的交往是十分正常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交往的形式及其所產生的後果大致有下述幾種:



一、同事、同學、街坊、親戚以及配偶的朋友等等經常接觸或見面,彼此熟悉和了解,但是始終是普通交往,既不深談,也不向對方示好。這種交往是人們使用最多和最普遍的交往形式。也是對家庭、婚姻不會產生不良影響的。姑且稱之為“安全模式”。



二、有較多的接觸機會、有共同的愛好或利益,使得雙方成為比較周圍其他異性較為親近甚至親密的朋友。但是,僅限于談得來和關係不錯,雙方或者一方完全沒有性意向。這種交往形式,在一般情況下對家庭婚姻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如果處理不好有可能引起周圍人的誤會,並且發展中也有潛在危險。我們可以把這種關係稱之為“相對安全型”。



三、在長期接觸或偶然相遇中,由於兩心相悅,產生了超出於普通朋友的情感。其表現為心心相印,無話不談,相思相念,相互關懷,心靈的溝通,語言的交流往往超出了自己的配偶。


 


雙方或弱或強 都存在著性意向,但是由於雙方或者一方受傳統觀念、家庭條件、工作環境、社會關係等約束,在理智和痛苦地堅守著道德的底線,他們明示或暗示對方:我們的感情、我們的關係就停留在這個程度,絕不可跨越雷池半步,否則將萬劫不復。


 


這種交往形式往往會給當事雙方心靈的安慰和精神的享受,甚至有不少的美感。但是,它同時還會給人帶來欲達不能的煩惱和痛苦,也就給雙方的婚姻和家庭埋下了危險的隱患。這種關係應該是“亞危險型”。



四、雙方或一方由於於心理、生理的需求、利益驅動以及權利的威逼利誘等等而發生了性行為。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雙方或一方並不願意由於這種關係的存在而破壞家庭,影響自己目前的生活模式,所以,他們的主觀願望是把這種性行為維持在外人永遠不知道的情況下,既享受又安全。


 


但是,由於沒有不透風的墻,這種關係遲早會依不同的方式、不同程度的被發現和暴露,進而影響或破壞夫妻感情和家庭關係。同時這種關係中的一方往往還會因不滿足維持現狀而主動出擊,以攻擊性的手法故意將他們的關係暴露。所以,這種關係極具破壞性,是“危險型”。



五、夫妻雙方或一方由於感情破裂,不願意使夫妻關係繼續維持,因為種種原因又不能離婚,所以就公開或者半公開的在夫妻以外尋找感情寄託和性發洩,從而得到離婚的目的。這種關係是典型的“破壞型”。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婚外情和婚外性的表現形式和內涵是有嚴格區別的。它們對家庭、婚姻的影響與破壞程度更是完全不同的。正常的婚外情對家庭婚姻是安全的,即是親密的婚外情也是在具備性特徵以後才對家庭婚姻產生影響和破壞。


而婚外性對家庭、婚姻是極具破壞力的。因此,我認為在認定與婚姻外異****往影響或破壞家庭婚姻這種行為時,稱為“婚外性”更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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